“宗教知识”讨论提纲

“宗教知识”讨论提纲

徐老师也真是……都最后一堂课了还要讨论,还要写讨论提纲……好在论文倒可以拖到月底交。仓促点写吧——似乎我第一次把讨论提纲写得像个提纲而不是论文的样子。不过这次似乎是另一个极端了,散乱得……有没有维哥的风范~?

“宗教知识”讨论提纲

按照康德,直观与概念是知识的两个要素。

然而先验的直观形式无法独自推演出全部知识,任何知识的最终来源总是经验。

物自身使得知识的现实性和普遍性得以可能,然而由于人类认识的有限性,知识的普遍性不是绝对的。不同知识体系的多元并存是可能的。

计算机可以记录许多语句,但这并不意味着计算机掌握了知识。

知识不仅仅是语句——符号的排列组合。

符号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词典可以用一组符号诠释另一组符号,但真正理解语言则必须进入生活世界。

理解语言必须跳出以一组符号诠释另一组符号,语言最终有赖于“指物定义”。

然而指物定义永远是不精确的(五个红苹果),而且不可能被严格地概念化(如果那样则又回到符号世界)。

默会知识:我知道怎么骑自行车、我知道单簧管的声音是怎样的。

默会知识是一种身体知识,一切知识最终离不开身体知识。比如“我知道万有引力常数的大小”,然而要理解“力”、“数”、“大小”等,最终依赖于默会知识。

因此知识体系的现实性和可理解性并非建立在逻辑之上,而是建立在默会知识之上。

这并不是说知识是完全不确定的。默会知识与人类的生活形式有关。

人类生活形式的多样性支持了知识的多元性,然而人类生活形式的相似性使得不同语言的翻译成为可能。语言能够翻译意味着知识体系之间的共通性,不过翻译不可能以一种纯逻辑的、机械性的方法进行。

默会知识或指物定义只能通过在某一语言环境下的长期生活或反复训练才能掌握。维特根斯坦强调的习惯、风俗、建制。

科学知识建立在实验室生活形式之上(SSK)。实验室生活的标准化和可重复性的特点使得科学知识具有精确性和普遍性的特点。知识建立在生活形式之上。生活的特征决定知识的特征。

宗教知识建立在宗教生活形式之上,由于宗教生活的私人性和难以重复的特点,宗教知识具有更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个人化的特点。然而毕竟人类的生活形式总的来讲共通之处远多于差异之处,因此语言交流总是可能的(维:私人语言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的共识也可能形成。

科学知识即便说是最初由物自身刺激而可能产生,然而物自身的绝对性并不能保证科学知识的绝对性。而科学知识的真假判断并非是将其与物自身相对应看是否“符合”。只有概念与概念之间或图像与直观之间才有符合,物自身不可感不可知。

人类的语言活动正如游戏活动,“而‘真’和‘假’这两个词的用法也可以是这个游戏的组成部分”(维)。

科学语言与宗教语言都是语言游戏,其真假的判断遵循游戏规则,而不在于与实在的符合。

科学的语言游戏与宗教的语言游戏即便形态与规则相似,但根本目的迥异。

围棋与五子棋。符号(棋子)、环境(棋盘)和规则(轮流落子)都类似,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游戏。求知是科学的目的,而宗教不是。宗教的目的或许是追求意义,但并不是求知。

宗教知识的意义在于提示宗教生活的共通处,有助于引导他人参与宗教生活。归根结底,关键在于宗教生活。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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